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经委《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金府办〔201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区经委制订的《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金山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11号)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等十六部门关于推进本市中小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36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我区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做优做强,促进金山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机制、服务、责任和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有一定规模、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企业融资功能,大力培植拟上市资源,多渠道、多形式强势推进企业上市,加速实现企业资本与市场的国际化,进一步提高我区经济实力和竞争能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多方参与、政府推动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广泛调动企业和各专业中介机构的积极性,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积极发挥鼓励、支持、引导作用,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营造良好的培育企业上市氛围。
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滚动培育、批次推进的原则,广泛深入挖掘成长性良好的企业资源,建立金山区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储备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引导中小企业与资本市场对接,培育壮大一批规模企业、骨干企业,不断优化我区产业结构。
坚持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原则,在面上推进的同时,重点做好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等领域成长型企业的上市培育,加快现代农业资源整合,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