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冶金
(1)违反法规标准进行高温金属液体生产、调运及车辆运输的;
(2)违反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7.特种设备
(1)无证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特种设备的;
(2)特种设备无证使用或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作业的;
(3)非法制造、使用土锅炉、土电梯的。
责任部门:区质量技监局
8.废品回收
(1)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的废品回收站(点);
(2)废品回收加工场所,不符合消防规范的,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3)废品回收企业住宿区与作业区存在“三合一”现象的。
责任部门:区经委、公安金山分局(消防)、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金山分局
(三)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深入分析,将其他可能导致事故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一并列为重点打击内容。
三、时间步骤
此次“打非”专项行动由区安委办指导协调,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一周内)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监管领域的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迅速开展动员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打非”专项行动。请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有关部门于5月1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送区安委办。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中旬-6月中旬)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打击与震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强大声势和宣传氛围。要严格按照《区安委办关于本区继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月报制度的通知》(金安委办〔201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做好“打非”专项行动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6月下旬-7月上旬)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有关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要加强跟踪、抽查、复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区安委办将结合年中安全生产督查对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有关部门的“打非”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并配合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和市安委会督查组开展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