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府办〔2011〕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本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本区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本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沪府办〔2011〕28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到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各镇、街道、金山工业区、各有关部门要与当前本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密组织、严厉打击等手段,坚决停产整顿、依法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规范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切实解决当前一些安全生产领域比较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推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本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重点范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内容:
(一)具有共性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