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鄂建[2011]8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及时邮购《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该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编、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因涉及版权问题不能翻印下发到各个单位使用。请各地根据所需数量直接与中国计划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4层,邮政编码:100038,联系电话:010-63906433、63906381,定价12.00元/本。
二、认真学习《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该标准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国内生活垃圾收集站工程项目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的最新依据,是在对我国已经完成和正在建设的生活垃圾收集站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对大量资料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编制完成的建设标准,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三、严格执行《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目前,我省一些市县已经建成部分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但建设规模、项目构成、选址、主体设施、配套设施、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建筑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各地应依据《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标准》,切实加强对在建、拟建项目的审核,严把工程项目设计、建设、工程造价等工作关口,确保建成项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