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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李纪恒、仇和、孔垂柱同志在全省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推进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省委、省政府明确,今年全省确保完成120万人、力争完成150万人农业转移人口转户进城工作的目标。但从目前的进展看,只完成确保目标的34%、力争目标的27%,后7个月的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全省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必胜信心,抓住当前旱情有所缓解、春耕生产已基本结束的有利时机,对城乡统筹农民转户入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农民转户入城工作目标任务。
  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第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和完善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责任,高位推动、强势推进。当前进度相对滞后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分析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动用各种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尽快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狠抓工作推进,努力迎头赶上。各级城乡统筹工作领导小组要把转户工作真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谋划、把握方向、正确引导,确保转户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各级城乡统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尽快建立完善定期会商、信息报送、问题反馈、业务培训、宣传引导、督促检查等工作推进机制,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等职责。省城乡统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介入转户工作,自觉融入转户工作,全力支持转户工作。公安、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人口计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对相关工作的系统管理职能和整体联动效应,切实加强对各地转户工作的指导帮助和协调服务。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做好政策对接、资源互补、信息交流等工作,形成合力,提高效率。会后,各成员单位要迅速组织干部深入挂钩州(市)了解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现实困难和突出问题。
  第二,要进一步强化工作重点。一方面,要重点把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农民工、农村籍大中专学生、农村籍退役士兵和有条件新生代农民工作为率先转户的主要对象。另一方面,要侧重解决历史遗留户籍问题,包括已征用地未转户人员、城中村居民、农村集中供养对象等人群的转户问题,使具备条件的农村人口在自愿的前提下转变为城镇居民。同时,要把二、三产业相对发达的县(市、区)、中小城镇、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区域和对经济拉动力较大、吸纳农民就业较多、就业稳定性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作为转户重点,加以突破。
  第三,要进一步强化权益保障。开远市的实践证明,农民变市民,不是简单地改写户口本,而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户口转换是形,公共服务分享是实。因此,必须把维护和保障转户群众的利益放在首要位置。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维护好转户居民原来在农村享有的承包地、宅基地、林地、计划生育、集体经济分红等权益保障,切实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认真落实好转户居民在城镇的教育、医疗、社保、养老保险、住房保障、计划生育等权益,尽快让转户居民享受城镇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险和公共服务等各项待遇,坚决防止和避免因保障不到位、政策过于原则、措施过于刚性等原因造成群众对转户政策产生怀疑,甚至损害转户群众权益,引发集体回流到农村的现象发生。省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相关转户政策的研究,尽快制定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明确转户后农村“享有五项保留”和城市“提供五项保障”政策的落实措施。6月底以前,省城乡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将出台的具体政策措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州(市)、县(市、区)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大胆探索完善保障已转户居民各项权益的实施办法,争取为转户居民改善民生创造更好的条件。省直部门对各地因地制宜创新政策、落实权益的实践要给予支持和帮助,并学习借鉴基层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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