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2012年工作推进总体方案的通知
(钦政办〔2012〕1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娘湾旅游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2012年工作推进总体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5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是中马两国政府合作的第一个产业园区,是钦州发展的重大机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我市对应部门均作为责任单位。请各有关部门把总体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列为本部门主要工作,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和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建设需要,加强跟踪对接,尽快落实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