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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按照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营利性质。改制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继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领域改革,增强各项改革的协同性,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深化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2015年达到5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符合我市实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15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均达到70%以上。
  要发挥好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在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充分融入中医药服务内容,开展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2.逐步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白内障复明手术、农村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农村卫生厕所改造、水质监测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逐步扩大两癌检查项目的受益人数,“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约109万适龄妇女的首轮普查任务。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服务项目基础上,适时调整适合我市人群疾病特点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做好食品安全(包括餐饮、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控、重大地方病防控、卫生应急等对居民健康有重要影响的公共卫生服务。
  3.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实施“吃动两平衡”、“控烟、少盐、限油”、心理卫生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和财政保障机制。主要媒体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在电视台开辟健康教育频道(或时段),设立健康教育网站、在报纸设立健康专栏。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
  4.完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重大疾病防控、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农村应急救治、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疾病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抓好健康城市建设、卫生先进创建、“健康山东行动”、病媒生物防治等重点任务,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果,建立工作长效机制,控制和减少疾病传播流行。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与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严格开展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益。建立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
  5.进一步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机构特别是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检测设备等指标达到卫生部标准要求。保证卫生监督协管覆盖率和卫生监督协管报告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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