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重点项目安排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2]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全市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重点项目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全市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重点项目安排

  为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根据“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提出的“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现就全市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年度重点项目安排如下:
  一、项目安排和进展情况
  “项目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行年度推进制,每年进行整体更新,年中实施小幅度调整。本次安排的2012年度重点项目,主要是《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厅字〔2012〕8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城市建设管理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通知》(济政发〔2012〕10号)确定的125个实体经济项目和279个城市建设管理项目,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半年调度分析的基础上,将部分项目和相关建设内容实施小幅动态调整。
  2012年全市确定的404个重点项目(125个实体经济项目、279个城建管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总体良好,上半年共完成投资276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的36%;开工项目280个,开工率达到69.3%,比1季度提高18个百分点。从调度情况看,部分项目仍存在进度偏慢、手续不完善和建设资金不到位等问题,需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解决。
  二、工作重点
  (一)对列入计划尚未开工和进展缓慢的重点项目,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项目推进机构、责任单位要制定专门推进方案,全面做好促开工、抓进度等工作。各审批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按照有关规定简化审批程序,实行限时办结。需要报请上级部门办理手续的,市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跟踪服务,确保重点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二)对建设资金紧张的项目,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人民银行签订的合作备忘录和协议,对签约授信后的项目要加强跟踪、指导和考核,确保信贷资金尽快足额到位。要继续组织开展项目推介活动,采取银团贷款、全球授信、企业债券、信托等方式,进一步推进银企合作,为建设单位争取资金提供便利条件。对涉及财政投资的项目,要严格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合理控制建设、投资规模,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