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
划
管
理
类
| 《西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 1
| 编制完成《西安市城市综合
交通规划》。
| 6月底前完成初稿(已完成),7月底前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8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
| 市规划局
| 市财政局、市建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西安市公交线网调整规划》
| 2
| 编制完成《西安市公交线网
调整规划》。
| 9月底前完成初稿,11月底前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 市建委
| 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西安市公共停车场近期建设规划》
| 3
| 编制完成《西安市公共停车
场近期建设规划》。
| 8月底前完成初稿,11月底前通过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 市建委
| 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完善外围区域城市功能
| 4
| 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实现城市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减少跨区域出行。
| 8月底前编制完成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规划,10月底前完成相关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底前启动一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市规划局
|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各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发挥副中心城市作用
| 5
| 大力推进阎良、临潼、户县3个副中心城市建设,承接中心城区城市服务功能和产业转移,加快人口聚集,有效分担中心城区交通流量。
|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阎良、临潼和户县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精神,协助完成相关规划编制,指导产业发展,协调落实卫生、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
| 市发改委
| 市政府研究室、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阎良区、临潼区、户县和相关开发区。
|
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阎良、临潼和户县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的精神,协助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落实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市建委
|
努力降低主城区开发建设密度
| 6
| 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或交通敏感区域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范围延伸,对多层建筑要积极采取保护性改造,严禁大拆大建。主城区建设用地,不得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
| 9月底前出台具体审批程序和管理办法,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或交通敏感区域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
| 市规划局
| 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交警支队、各开发区。
|
加大对公交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 7
| 研究出台市本级和开发区共促公交发展的政策,从规划、用地、建设、资金等方面促进公交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 7月底前提出市本级和开发区共促公交发展的具体政策,9月底前通过市政府审议并出台。
| 市建委
|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各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推进公交、出租车智能化管理
| 8
| 加快公共交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公交运营调度智能化。进一步完善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在规模较大的出租车公司建立二级网络,深化出租车网络调度和预约服务。
| 年底前完成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建设阶段目标任务。
| 市交通局
| 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
|
鼓励单位开行班车
| 9
| 研究出台公交车面向社会单位开展班车服务的具体办法,并全面开展班车服务。
| 9月底前研究出台公交车面向社会单位开展班车服务的具体办法,年底前全面开展班车服务。
| 市交通局
| 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科学制定新建工程的设计方案
| 10
| 市政工程新建改建项目在方案设计时增加交通组织规划设计内容,且一并纳入方案审查。各类交通设施和地下管线必须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切实保证项目建成后能够充分发挥交通功能,避免重复建设或开挖。
| 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 市市政局
| 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合理安排新建工程的开工时间与工期
| 11
| 城市道路项目必须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包括工期、围挡范围等);施工阶段,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严禁围而不建、拖延施工现象。市政道路、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日常维护工程,除应急项目外,均应实施夜间施工,白天恢复交通。
| 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 市市政局
| 市建委、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加强配建停车场管理
| 12
| 出台《西安市新建项目的配建停车场标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新的停车场配建标准,加强对新建项目的配建停车场审查与综合验收;启动开展对已建成配建停车场的整顿专项行动,对擅自改变性质挪作它用的,要进行严厉处罚。研究出台停车设施委托代建相关政策。
| 8月底前出台《西安市新建项目的配建停车场标准实施细则》。
| 市规划局
| 市财政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
| 13
| 出台全市智能交通建设规划,完善二环路全线的电子监控设施。利用世行综合交通项目和亚行城市路网完善项目,加快开发、完善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立交通信息发布和预警、预报系统,新建50处交通信息采集断面、100处电子警察监控、10处停车诱导等设施建设;在文景路、太华路、友谊路等10条主干道上实施联线信号控制,形成绿波带。
| 8月底前出台全市智能交通建设规划,并报市交委会研究;9月底前完成二环路全线电子监控设施的完善与提升。年底前完成50处交通信息采集断面、100处电子警察监控、10处停车诱导等设施建设,在文景路、太华路、友谊路等10条主干道上实施联线信号控制,形成绿波带。
| 市交警支队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 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
| 14
| 编制完成一环内、小寨商圈、高新区科技路等重大交通节点、堵点的区域综合交通组织优化方案,采取单行、禁左、禁停等措施,改善区域交通环境。
| 8月底前编制完成对一环内、小寨商圈、高新区科技路等重大交通节点、堵点交通组织优化方案,并启动实施。
| 市交警支队
|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开展交通专项整治
| 15
| 研究制定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启动实施,加强对渣土车、货车、黄标车的管控,进一步加大对占用公交专用道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力度。
| 7月底前完成制定开展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启动实施。
| 市交警支队
| 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容园林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加油加气站交通秩序整治
| 16
| 制定主城区内加油加气站门前交通组织方案,避免交通高峰期和油价波动时期加油站门前车辆排长队等候加油,解决由此引发周边道路交通拥堵的问题。
| 8月底前完成制定主城区内加油加气站门前交通组织方案并启动实施。
| 市交警支队
| 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客运站交通秩序整治
| 17
| 加强三府湾、城东、城北、城西等客运站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制定客运站周边交通组织方案,解决客运站周边交通混乱、拥堵状况。
| 8月底前完成制定客运站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并启动实施。
| 市交警支队
| 市交通局、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 开展两轮车、三轮车整治
| 18
| 开展打击两轮车、三轮车非法营运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 8月底前完成调研,9月底前启动开展以打击两轮车、三轮车非法营运为主要内容的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 市交警支队
| 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合理设置道路内公共停车泊位
| 19
| 对全市现有道路内公共停车泊位数量、分布情况、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出台道路内公共停车泊位设置的意见。
| 8月底前完成对全市现有道路内公共停车泊位数量、分布情况、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10月底前出台道路内公共停车泊位设置的意见。
| 市交警支队
| 市城管执法局、市建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开展交叉口专项整治
| 20
| 对全市所有交叉口的信号灯、停车线、斑马线等进行一次系统性排查和整治,科学设置交通流配置时间,最大限度地发挥交叉口的通行能力,确保交叉口内不堵车。
| 8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所有交叉口的信号灯、停车线、斑马线等系统性排查和整治,并于9月将排查和整治情况报市交委会。
| 市交警支队
| 市市政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加强行人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
| 21
| 全面排查现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及全市隔离护栏现有数量、分布情况,提出全市隔离护栏建设规划,完善标志、标线、行人过街信号灯等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与整治,制止行人、电动自行车乱闯红灯。
| 8月底前全面排查现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以及隔离护栏现有数量、分布情况,提出全市隔离护栏建设规划,并报市交委会;并持续开展加强行人、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工作。
| 市交警支队
| 市市政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 加强交通拥堵点管理
| 22
| 抽调一定数量的警力,作为交通高峰时段快速疏导交通的机动力量,加强中心城区主干道和学校、医院、公交站点、商场超市、道路渐变段等交通易堵塞节点的疏导;对排查出来的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点,提前制定现场疏导工作应急预案。
| 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 市交警支队
|
|
合理安排作业车辆的工作时间
| 23
| 合理安排洒水车、机扫车等作业车辆的工作时间,尽量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
| 7月底前出台规范洒水车、机扫车等作业车辆工作时间的意见,尽量避开早晚交通高峰时段。
| 市市容园林局
| 市市政局、市交警支队、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开展社区车辆乱停放整治
| 24
| 研究出台解决已建成社区周边车辆乱停放等问题的实施方案。
| 8月底前编制完成解决已建成社区周边车辆乱停放等问题的实施方案,9月底前通过市政府审议。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规划局、市建委、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 25
| 完成全市范围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摸底调查,制定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活动,清理马路市场,设置定时段便民市场,切实解决占道经营问题,规范人行道停车秩序,还路于交通。
| 7月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摸底调查,8月底前完成制定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并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整治活动,全面清理马路市场。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工商局、市交警支队、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加强停车收费管理
| 26
| 研究提出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建设的具体意见,并按照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抓好落实。制定加强停车收费管理的具体措施,并推进占道停车电子收费试点工作。
| 7月底前提出停车场收费管理系统建设的具体意见,并按照新的停车收费标准,抓好落实。制定加强停车收费管理的具体措施,并推进占道停车电子收费试点。
| 西安城投集团
| 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提高道路排障救援水平
| 27
| 对中心城区主干道和高架道路的运行情况实现全天候监控,遇有抛锚或事故车辆时,确保警力和牵引车15分钟内到达现场,指挥交通疏导和救援。健全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提高快速理赔上线金额,增加理赔服务点。
| 5月1日起快速理赔金额上线提高至5000元(已完成),市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协调保监会等单位,力争再增加4-6个理赔服务点。
| 市交警支队
| 市金融办、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强化铁路道口通行及安全管理
| 28
| 对全市铁路交叉道口及产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出科学可行的通行组织形式及铁路车辆通行时间的实施意见。
| 9月底前完成对全市铁路交叉道口及产权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提出科学可行的通行组织形式及铁路车辆通行时间的实施意见报市交委会。
| 市安监局
| 市发改委、西安铁路局、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加强客运和货车交通管理
| 29
| 制定规范货运车辆行驶时间、范围的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客运、货运场站外迁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逐步将主城区内的客运货运场站迁出三环,在市区外围规划建设客货运输接驳场站。制定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规范客货运输接驳管理。
| 9月底前完成制定规范货运车辆行驶时间、范围的管理制度,年内出台客运、货运外迁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案。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警支队、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规
划
管
理
类
| 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 30
| 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三步走活动。广泛开展绿色出行宣传,通过“无车日”等活动,倡导市民选择公交、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组建交通文明宣传志愿者队伍,宣传交通法规、抵制违章行为,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 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 市文明办
| 市交警支队、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加强缓堵保畅工作宣传
| 31
| 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宣传高潮,为我市缓堵保畅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就缓堵保畅工作做出的部署和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组织市属主要媒体通过消息、言论、专题、专访、访谈、记者连线等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全市开展缓堵保畅工作情况。
| 持续开展此项工作。
| 市委宣传部
| 市文化广电出版局、西安日报社
|
项
目
建
设
类
| 加快轨道交通建设
| 32
| 加快地铁1、2、3号线建设,并开工建设地铁4号线。
| 年底前地铁1号线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加快地铁2号线(会展中心至韦曲段)、3号线工程建设,并开工建设地铁4号线;力争取得国家发改委对地铁4、5、6号线网规划的批复。
| 市地铁办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 33
| 制定并实施公交提速计划,完成施划30公里以上公交专用道。总结公交与地铁接驳经验,力争9月底前再开设5条以上微型公交、区域公交,年底前新增、更新公交车750辆,总营运车数达7500辆以上,公交出行分担率提高到42%以上。
| 8月底前完成制定公交提速计划,9月底前再开设5条以上微型公交、区域公交,年底前完成750辆公交车新增、更新任务,公交出行分担率提高到42%以上。
| 市交通局
| 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推动快速公交(BRT)试点建设
| 34
| 推动高新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建设1-2条快速公交示范线路,促进外围新区发展。
| 9月底前完成高新区快速公交项目前期、设计等阶段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相关开发区。
|
项
目
建
设
类
| 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 35
| 在城市边缘主要交通走廊,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城东、城南、鱼化寨、国际港务区等一批综合交通枢纽,引导外围交通通过停车换乘公共交通进城。
| 9月底前完成城南枢纽站工程建设,年底前完成城东枢纽站主体工程;11月底前完成鱼化寨、国际港务区征地拆迁工作,完善亚行贷款项目相关手续,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 市交通局
| 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适当增加出租车数量
| 36
| 按城市需求增加出租车数量,同时改造完善出租车停车站点以及加气加油等服务配套设施。
| 9月底前完成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办法报批工作,年底前增加出租车约700辆。
| 市交通局
| 西安城投集团
|
研究探索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 37
| 结合西安市实际,借鉴发达城市经验,启动地铁、公交主要站点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试点,方便市民短途出行和转乘。
| 7月底前编制完成西安市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公共自行车运营公司,年底前启动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 市建委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地铁办、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市公交总公司、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加强主城区与副中心城市的路网连接
| 38
| 加快主城区与副中心城市的道路建设,继续实施秦汉大道、西阎二级公路、西户路改造等项目,提高副中心城市到主城区的通达性。
| 年底前完成西阎二级公路、西户路改造。
| 市交通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政局、市房管局、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区县政府、相关开发区。
|
项
目
建
设
类
| 推进快速路网体系建设
| 39
| 开工建设南门立交、东门立交、太白路与丈八路立交、南三环与长安路立交、新安路(东南二环立交-南三环)。推进红庙坡立交、朱宏路与凤城四路立交、朱宏路与北二环立交、星火路立交、太华路与环城路立交等项目方案设计和招投标前期工作。
| 开工建设南门立交、东门立交、太白路与丈八路立交、南三环与长安路立交、新安路(东南二环立交-南三环)。推进红庙坡立交、朱宏路与凤城四路立交、朱宏路与北二环立交、星火路立交、太华路与环城路立交等项目方案设计和招投标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
| 市市政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完善城市干道建设
| 40
| 加快建设朱雀大街南延伸、电子正街南延伸、太华北路北延伸、经九路、桃园路北延伸、凤新路等重要通道,完成西铜高速(绕城出口至凤九路)、文景南路、渭滨街南段、公园北路南段、东月路、凤城八路、丰庆路、电子二路(太白南路-含光路)等道路建设改造。
| 年底前完成西铜高速(绕城出口至凤九路)、文景南路、公园北路南段、渭滨街南段、东月路、凤城八路、丰庆路、电子二路(太白南路-含光路)等道路建设改造。
| 市市政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代征道路收缴及建设
| 41
| 按照城墙内、一环与二环之间,二环与三环之间、三环外的顺序,逐步开展城市代征道路收缴工作,完善城市支路、背街小巷等微循环路网体系。
| 4月底前完成城墙内、一环与二环之间道路清缴的现状摸底,6月底前完成方案编制(已完成);8月底前启动代征道路收缴工作;年底前完成新建改造34条支路和背街小巷。
| 市建委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房管局、市市容园林局、市城管执法局、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
项
目
建
设
类
| 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
| 42
| 做好全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的选址储备工作,抓紧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停车场建设,开工建设8000个公共停车泊位。
| 年底前开工建设8000个公共停车泊位。
| 市建委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市政局、市市容园林局、西安城投集团、相关区政府、相关开发区。
|
实施缓堵保畅工程
| 43
| 制定缓堵保畅工程管理办法,加快项目审批办理, 5个工作日完成绿化迁移等审批手续,10个工作日完成绿化迁移工作。按照“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完成优化交叉口、建设公交港湾100处以上,修建过街设施10处以上的建设任务。
| 年底前完成优化交叉口、建设公交港湾100处以上,修建过街设施10处以上的建设任务。
| 市市政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局、市交警支队、西安城投集团、各区政府、各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