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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十二)开展产品质量统计调查与分析。配合做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组织做好市、县两级质量状况分析工作,适时发布我市制造业质量状况报告。(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统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行业协会参加)
  五、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
  (十三)深入开展“品牌建设年活动”。根据我省“品牌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参与国家有关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争创山东名牌产品,推动品牌战略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质量提升。进一步完善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规范我市名牌评价工作。(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
  (十四)培育一批区域品牌。进一步落实推进区域品牌和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有关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旅游景区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积极推动创建全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工作。做好我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培育、申报工作。(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局负责)
  (十五)推动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采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发挥优势企业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负责)
  六、强化质量法治建设
  (十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点抓好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强制法》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法规等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加强法治质检建设。(市质监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法制办负责)
  (十七)依法查办质量违法案件。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办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食品安全办负责)
  七、加强质量基础工作
  (十八)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9〕84号),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活动和循环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产业集群联盟标准试点工作。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落实完善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严格落实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度。(市质监局牵头,济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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