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规范阶段。时间为2012年12月-2013年4月。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协调有关部门理顺管理渠道及关系,将天然气汽车纳入机动车辆年度审验中,形成更加完善、有效的监管系统。
三、分工和责任
市工信委负责天然气汽车规范管理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并参与相关工作;市市政局负责加气站规范管理,开展对现有除公交和出租车辆以外的汽油改天然气汽车的基础资料汇总工作;市质监局负责天然气汽车气瓶及其相关装置的认定监管工作;市交通局负责对天然气汽车改装维修企业的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天然气汽车年度审验的协调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对天然气汽车改装技术的排放认定工作;市工商局负责依法对相关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物价局负责对天然气汽车“油改气”系统检测收费标准进行调研,提出解决方案和相关意见;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公交总公司负责相关制度的拟定并参与相关工作;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市公安局公交分局负责天然气汽车的审验并参加相关工作;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承担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参与相关工作。
四、有关措施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西安是国家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地区,是国家清洁燃料汽车推广应用的重点城市,科技部、工信部、陕西省规划的甲醇汽车推广应用重点地区和试点城市,电动汽车重要的研发生产基地。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区县及开发区要立足长远,顾全大局,重视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工作,密切配合,切实搞好环境建设,促进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组织保障力度。成立由副市长任军号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贾双社、市工信委主任张新民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土地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公安消防支队、西安供电局、市公交总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西安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涉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大事项、相关政策等,推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西安市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具体开展推进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