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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举办2012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2〕8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宣传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成果,展示推广名特优新农产品,扩大农业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满足居民绿色消费需求,省政府同意举办2012年浙江农业博览会和浙江(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2年浙江农业博览会
  2012年浙江农业博览会(以下简称农博会)于2012年11月23-27日在杭州举办。农博会展示区设在浙江新农都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展销区设在浙江农业展览馆(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
  (一)主题和内容。本届农博会以“精品、安全、生态”为主题,宣传我省近五年来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突出推介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品牌,展销优质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并开展贸易洽谈、农产品新型流通业态“十佳”评选以及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同时举办网上农博会专场,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推进高效生态、特色精品农业发展。
  (二)参展单位及规模。本届农博会展示展销面积约50000平方米。其中展示区面积约30000平方米,分中心展区、专题展区、台湾和新疆展区、各市农业成就暨龙头企业风采展区。各展区面积由省农博会组委会核定。中心展区主要展示全省农业农村发展成就,由省农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设计布展;专题展区展示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成果,由省级有关单位及中央在浙科研院校负责设计布展;台湾和新疆展区分别由省台办、省援疆办负责设计布展;各市农业成就暨龙头企业风采展区由各市负责设计布展。展销区面积约20000平方米,由各市按平均每县(市、区)8个展位的规模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参展(在参展产品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浙江农民信箱www.zjnm.cn”等标记),以市为单位统一设计布展,突出产品推介和贸易洽谈。同时,邀请境内外客商参观洽谈。
  (三)展销费用。本着节俭办会的原则,在保证展会效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展会经费,重点用于公共服务等环节,努力降低办展成本。参展单位的展位费用由省统一负担,布展、运输、食宿等费用由各展团自行解决。参展农产品及运输可享受浙政办发〔2001〕36号文件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四)组织领导。本届农博会由省农业厅承办,各省级农产品行业协会、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协办,以各市政府组团参展为主,省级有关单位及中央在浙科研院校等分别组织参展。为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2012年浙江农业博览会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农博会各项工作。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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