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长:赵亚平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检查:道路交通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
检查重点: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3.建设施工行业领域(市建委牵头负责)
组长:李振高 市建委副主任。
成员:由市建委、市城改办、市房管局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检查:建筑施工行业领域隐患和“打非治违”工作。
检查重点: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领域(市公安消防支队牵头负责)
组长:连炜 市公安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成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抽调确定。
负责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和“打非治违”工作。
检查重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市安监局牵头负责)
组长:张钧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员:由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供销联社、市工商局抽调人员组成。
负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隐患和“打非治违”工作。
检查重点:(1)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2)烟花爆竹:“一证多厂”、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的;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