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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的通知
(市政发〔2012〕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7月13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在分析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各项工作时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确保我市下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一)隐患排查。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对本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地安全专项检查,突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堵塞漏洞、不留死角,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打非治违”。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市级各部门开展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继续抓好辖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落实,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牵头单位及工作任务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1.检查时间:7月19日-8月19日。
  2.检查方式:按照承担行业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完善本行业领域实施方案,对本行业方案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深入下属厂矿企业、单位或管辖区域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
  (二)牵头检查组及承担的工作任务
  1.非煤矿山行业领域(由市国土局牵头负责)
  组长:毛忠安 市国土局总工程师。
  成员:由市国土局、市安监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负责检查:非煤矿山行业领域隐患和“打非治违”工作。
  检查重点: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2.道路交通行业领域(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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