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艾滋病防治政策,正确认识艾滋病。要将防治政策纳入市、区两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等机构的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向育龄人群、流动人群宣传艾滋病防治和预防母婴传播知识。教育部门要建立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劳动力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中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建设部门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建筑行业职工和建筑工人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公安、司法部门要加强对看守所、劳教所、戒毒所、监狱等的被监管人员预防艾滋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各类干警岗位培训内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要在各自工作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艾滋病知识和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政、交通、民航等部门要在城镇的主要路段、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益广告、宣传栏,摆放宣传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农业、商务等部门要在农业科技培训、外出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中纳入艾滋病防治教育内容,加强对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旅游、商务、文化、工商等部门要组织宾馆、饭店、美容美发、洗浴、酒吧、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经营者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并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教育。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要开展对本单位人员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卫生部门要做好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技术支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三、健全艾滋病监测检测体系,扩大监测覆盖面
(一)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建设。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要逐步设立快速检测点,加强艾滋病实验室质量控制,健全质量考核体系。
(二)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监测检测是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掌握疫情的有效手段。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主动开展艾滋病、梅毒检测及检测前后咨询,推广使用快速、简便的检测方法,提高检测的可及性。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将检测咨询纳入婚前自愿医学检查内容。
(三)做好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的监测。完善高危人群及重点人群综合监测方案。深入开展高危人群艾滋病抗体筛查和流行病学调查。继续做好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手术前、输血前、有创检查前艾滋病筛查工作。做好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的艾滋病抗体检测工作。为孕产妇、性病门诊的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抗体筛查服务。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和利用,建立多部门间艾滋病信息共享机制。
四、认真落实艾滋病干预措施,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