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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开展重点任务调研督查工作的通知


  由局领导带队、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分头到各联系点,按照调研督查重点内容开展工作。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党组书记、局长徐毅英同志带队,新闻报刊处、人事教育处、老干部处参加,调研督查点为苏州市、淮安市。

  第二组: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沈建国同志带队,办公室、出版产业发展处(科技与数字出版处)参加,调研督查点为无锡市、徐州市。

  第三组:党组成员、副局长傅杰三同志带队,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版权处参加,调研督查点为南通市、泰州市。

  第四组: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国星同志带队,印刷发行管理处参加,调研督查点为常州市、盐城市。

  第五组:副局长曹玉梅同志带队,政策法规处、版权处参加,调研督查点为南京市、连云港市。

  第六组: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海宁同志带队,综合业务处、出版管理处参加,调研督查点为扬州市、宿迁市。

  第七组: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陆湘琳同志带队,机关党委、驻局监察室参加,调研督查点为镇江市。

  每个调研督查组一般不超过5人。对省重点新闻出版单位的调研督查,由局领导根据分工确定。

  (二)时间安排

  各调研督查组赴各市时间,由带队领导确定后,随行相关处室人员负责联系,在每个市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天。调研督查工作一般要在9月20日前完成,9月下旬举行调研督查工作交流会。

  三、有关要求

  开展重点任务调研督查工作,是统筹推进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素质能力的有效途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要高度重视,确保调研督查工作的实效。

  (一)把握全局。调研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本通知要求的五个方面的内容,全面了解情况,全面推动落实。要通过对全局工作的把握,从基层的生动实践中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坚持开拓创新,善于集中民智,拓展发展思路,不断实现认识上有新提高,工作上有新举措,作风上有新转变,真正做到以调研督查促学习提高、促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要重点调研督查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既听取面上情况介绍,更要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市场进行现场检查。调研督查组在每个省辖市要调研督查2个县(市、区),在每个县(市、区)检查2个农家书屋、1家印刷企业,在每个省辖市检查2个出版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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