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长政办发〔2012〕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家庭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升家庭服务业发展水平,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家庭服务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就业为主要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思路,创新管理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业企业规模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共同发展的家庭服务市场,为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要提供丰富的家庭服务产品,努力推动全市家庭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制定规范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推进家庭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业态进行分类指导。坚持政策扶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积极实施扶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倡导诚信经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和用工行为。坚持满足需求与结构调整相结合。通过发展家庭服务业,为家庭提供多样化、多层次、高质量服务,带动相关服务行业发展,挖掘服务业消费潜力。坚持促进就业与维护权益相结合。努力吸纳更多劳动者尤其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妥善处理好家庭服务机构、雇主家庭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关系,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目标。到2015年,累计新增家庭服务从业人员10万人以上,形成10-20个家庭服务业知名品牌企业,培育和发展家庭服务连锁网点400家,年培训家庭服务人员3万人,实现家庭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基本形成以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各类家庭服务业企业为骨干,服务门类和品种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好的多层次家庭服务体系。到2020年,惠及城乡居民的家庭服务体系覆盖全市,就业容量显著增加,总体发展水平基本与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要求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