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独资企业的通知
(毕市府通〔2010〕34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快毕节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创新投融资体制,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并报经市委同意,决定组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国有独资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毕节市碧海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对碧海新区建设项目进行融资、投资和建设管理工作。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财务总监1人。
二、组建毕节市德溪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对德溪新区建设项目进行融资、投资和建设管理工作。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财务总监1人。
三、组建毕节市住房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为政府主导拆迁进行安置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2000万元。公司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财务总监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