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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和被窃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的稳定供应。

  (三)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天气等自然灾害比较频繁,威胁电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四)部分重要电力用户内部的管理不到位。进线容量配置不足,长期重载、满载运行;内部电工配置、应急电源配置、"非电"措施的应急准备不足;应因自然灾害和电网外破等故障造成的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准备不足。

  (五)若上述多个因素叠加出现,将存在局部地区出现供电受限可能。

  三、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总体要求和主要措施

  根据我市电源、电网现状和电力电量平衡预测分析,2012年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快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全力打造创新厦门、宜居厦门、平安厦门、文明厦门、幸福厦门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不拉闸、不限电”目标,建立迎峰度夏工作责任制,优化电力运行调度,加强煤气运保障,提高机组运行可靠性,加快电网“卡脖子”部位建设,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有序用电预案,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立电力设施防外破和防盗窃的有效机制,确保居民生活、农业生产以及医院、学校、金融机构、交通枢纽、重点工程等重点用电,努力满足一般用户的合理用电,为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更好更快地建设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2年全市电力迎峰度夏电力保障工作由市经发局、市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各电力企业落实迎峰度夏工作责任制进行监督检查。市经发局负责统筹协调电力运行调度和组织实施迎峰度夏应急预案;市重点办负责统筹协调重点电网建设受阻事宜、协调省市重点工程与电网建设的进度和安全关系;市各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电力企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电力供应保障相关工作。结合电力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机制,建立全市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由市经发局不定期牵头召集有关部门研究、部署电力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向市政府及时报告电力供应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并组织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电力用户的职责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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