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2〕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4月,我市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知发管函字〔2012〕3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知识产权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杨益民(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铁骏(市委常委、副市长)

  林治良(市政协副主席、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瞿理明(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

  游通铃(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桂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潞 江(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新闻协调办主任)

  邱幸青(市编办主任)

  关瑞祺(市发改委主任)

  陈继鹏(市经委主任)

  郑湘国(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陈荣生(市公务员局局长)

  林恒增(市财政局局长)

  杨 凡(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局长)

  郑 勇(市教育局局长)

  罗恩平(市外经贸局局长)

  俞建春(市司法局局长)

  吴建成(市农业局局长)

  陈 燕(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蔡福勇(市商贸服务业局局长)

  林 岑(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郭艳芳(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林 洋(省质监局副巡视员、市质监局局长)

  林敦龙(市工商局局长)

  吴兴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林 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智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顾 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宝泉(人行福州中心支行调查统计处处长)

  赵彦邦(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何朝晖(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何朝晖(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遇工作变动,由各单位对应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行增补,不再另行发文。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