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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经费〔2012〕12号)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按照2012年3月20日调整后我省O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9085元/吨计算,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为0.036元/人公里。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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