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
农村居民人均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郊县指标),达到15%以上得2分,18%以上得4分,20%以上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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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推进情况(30分) | 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9分) | 有项目列入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名录的得1分;按时完成重点项目时序进度的得2分;新增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的加2分,新增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加4分,新增投资20亿元以上项目的加6分(需提供区县发改委证明材料)
| 发改
工商
商务
税务
部门 | |
文化产业园(基地)(4分) | 引导文化产业园区向集聚区发展得1分;按季度统计上报区域内文化产业园区发展数据得1分;园区内文化企业占园区企业数量60%以上得1分,占80%以上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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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文化企业
(11分) | 按季度上报区域内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文化企业基础数据得1分;区县新增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文化企业得1分,5000万元以上得3分,1亿元以上文化企业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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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外资增资或新注册文化企业2家以上得1分;新增加注册资金超100万元文化企业10家以上加2分,300万元文化企业10家以上加4分;(需提供区县工商局、招商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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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2分) | 及时上报区域内所有文化出口企业出口产品、企业营收等基础数据(需提供区县商务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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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发展税收
(4分) | 及时上报区域内重点文化企业缴税情况等基础数据,新增纳税100万元以上文化企业(2家以上)得1分,纳税200万元以上文化企业(2家以上)得2分,纳税400万元以上文化企业(2家以上)得4分(需提供区县国税、地税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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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组织推进情况(10分) | 组织机构及推进机制(5分) | 区县设立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宣传文化部门有文化产业内设科室得1分(区编办正式文件为准);定期召开文化产业推进会议并有完整工作台帐得2分(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积极为辖区内文化企业做好跟踪服务、宣传等工作,组织企业参加省、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申报等工作并有企业获得资金扶持得2分
| 宣传
文化
部门 | |
组织推进情况(10分) | 规划政策制定
(3分) | 制定落实区域文化产业规划,出台文化建设意见,并制定“十二五”专项规划,有正式规范文本得1分;制定文化产业优惠扶持政策,设立区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或投资担保基金等,发文并实施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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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2分) | 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化产业调研材料或媒体深度报道,2篇及以上得1分;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改革办报送区域文化改革发展信息,有效信息每年20篇以上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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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才引进情况(5分) | 人才引进(5分) | 完成《〈关于加强全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责任分工落实方案》文化人才引进任务的得5分(需提供区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证明材料)
|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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