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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的批复
(苏政复〔2012〕56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苏州工业园区阳澄湖半岛申报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请示》(苏府呈﹝2012﹞28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江苏省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
  二、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规划总面积20.84平方公里,其中,陆地面积13.04平方公里,内湖水域面积7.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港河及阳澄湖岸线,南至京沪高铁及阳澄湖大道,西、北为阳澄湖岸线。
  三、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依法办理用地报批手续。要注重旅游度假区建设与园区发展相协调,实现利民、惠民、富民的发展目标。正确处理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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