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201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201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台政办发〔2012〕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1年全市各地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粮食安全各项保障措施,积极抓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储备计划和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各项措施的落实,有效保障了我市粮食安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并严格考核的意见》(浙委办〔2008〕90号)和省、市《201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201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温岭市、临海市和路桥区为201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椒江区、黄岩区、玉环县、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为2011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良好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