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信委关于开展农药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洪工信发〔2012〕195号)
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
农业部、工信部等六部委《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江西省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等违法行为,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按省工信委的要求,经研究,我委定于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药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强化农药生产企业资质监管:我委要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管理责任,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8月份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一次资质审查,审查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核准文件,每个品种是否均有产品标准、农药产生批准证书(或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登记证,并审查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对于无证、套证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药生产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将有关汇总情况报省工信委。
二、强化农药质量监督:我委将委托江西省化工化肥农药质检站对市内农药生产企业产品有计划地开展抽检,进行质量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