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的批复
(宁政函〔2012〕158号)
彭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申请设立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的请示》(彭政发〔2012〕84号)批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自治区级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园区依托原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并按照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彭阳县王洼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批复》(宁经信综合发〔2012〕271号)组织实施。
二、你县要按照集约用地、集约经营、集约管理的原则,加强园区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布局项目,提高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提高产业集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