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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意见
(昆政发〔2012〕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部署,有效发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昆明高新区”)在创新驱动、科学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支撑昆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印发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的通知》(国科发火〔2010〕244号)的有关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的重要意义
  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是落实国家科技部推进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重要任务之一;是新形势下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先行区域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区域性国际城市的重要支撑;是我市发挥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产业,探索云南特色资源可持续综合利用的重要途径;是我市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层次,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昆明高新区完善城市功能建设,推动文化、科技、产业和生态的全面融合发展,构建和谐发展的科技新城区的内在需要。
  昆明高新区经过二十年发展,形成了以生物、新材料、水科技和环保为主的产业集群。为创建创新型特色园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推动该项目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全力支持,形成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合力,按照建设国际知名、国内一流创新型特色园区的目标,加快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步伐,使其在我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云南建设桥头堡和昆明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有利契机,根据创新型特色园区的建设要求,昆明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以创新机制体制为抓手,以优势资源整合为主线,以集聚高端要素资源为前提,以科技创新支撑特色产业为动力,以打造特色产业为核心,着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特色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四区一极”的发展格局,即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引领区、西南地区创新经济发展的示范区、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区、和谐发展的科技新城区,滇中城市群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二)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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