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全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苏住建质〔2012〕42号)
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省住建厅《全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建质安〔2012〕4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请于8月15日前将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和联络员信息报我局质安处。
二、请将此次专项行动与我局制定的《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苏住建质〔2012〕40号)等紧密结合,确保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请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每月最后一星期末前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10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我局质安处。联系人:盛中国;联系电话:65219391;电子邮箱:wuzhong30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