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加强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综合改造、建筑节能、低碳交通、公共机构节能、重大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节能服务体系建设、节能能力建设等重点节能工程,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重点打造有色、煤炭、化工、农业和再生资源等领域循环产业链,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镇、示范园区和示范企业。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开展废旧轮胎回收利用、垃圾处理装备生产等技术装备的研发与推广。支持商丘市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试点。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大重点行业节水技改力度,积极完善节水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制度,加快中水回用,创建节水型城市,建设节水型社会。
(五)加强区域合作,构建互利共赢、开放承接新格局。创新承接思路,拓宽承接领域,深化与沿海地区、周边地区、省内其他城市以及其他经济联系紧密地区的合作,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格局,打造内陆开放高地。
1.完善开放平台。依托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机构,加强与连云港、青岛等沿海港口的合作,推动公路、铁路、航空、海运多式联运发展,完善快速大通关机制,打造内陆“无水港”。支持商丘市建设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IT(电子信息)产业园,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
2.创新合作机制。大力开展“以商招商”工作,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在产业转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企业通过战略投资、技术引进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提升。创新园区管理模式和运营机制,加强与沿海地区政府、开发园区、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探索以委托管理、联合开发、投资合作等方式共建产业园区。创新“飞地经济”发展模式,建立利益分享机制,由合作方协商议定合作方式,明确各自责任、义务和经营期限,探索在数据统计、税收分成等方面建立共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3.加强交流对接。加强与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海西等沿海发达地区的合作,强化承接产业和项目配套服务,推动产业有序转移,形成与沿海地区优势互补、互动发展的格局。深化与陇海兰新、淮海经济协作区等区域的合作,加强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现代物流、旅游、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领域合作,推动科技要素、人力资源、市场、政府服务等对接,建设一体化区域市场。推动与中原经济区其他城市互动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对接,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格局,促进中原经济区协调发展。
四、支撑保障
(一)建设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增创区位交通新优势。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地方铁路、民航、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对外开放力度,促进多元化投资,加快构建铁路、高速公路、航空港、内河航运四位一体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强化承接产业转移的交通区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