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丘市建设中原经济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总体方案的通知


  3.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主导、中小企业集群发展、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联动发展等新型组织模式,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大力实施粮食丰产工程,积极发展现代种业,加强农技推广、良种繁育、动植物疫病防治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秋粮机械化水平,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完善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农业市场信息监测预警等应用系统,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推进豫鲁苏皖人工影响天气跨区作业基地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市场流通体系,提升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的辐射带动能力,建设一批产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一批城乡集贸市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公共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健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4.积极引导境内外资金发展现代农业。积极引导外商投资从农产品加工领域向农业综合开发领域延伸,从农业领域向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延伸。建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库,重点引进农副产品深加工、畜牧养殖、花卉苗木繁育等基地型项目。鼓励境内外投资者采取多种方式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加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引进现代农业先进技术,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水平。

  (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构建节约集约、绿色承接新格局。把承接产业转移和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相结合,严把承接产业转移准入关,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1.加强生态建设。加强防护林建设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施农田林网、防沙治沙、廊道绿化、城市防护林、村镇绿化等工程。加强黄河故道国家森林公园、申甘林带、湿地资源等保护。加强生态水网建设,新建潘口、日月湖水库,加强引黄调蓄、水库清淤扩容、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重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等工程建设,增强蓄水和防汛抗旱能力。加强城市河湖水系环境综合整治,搞好沿河沿湖景观绿化,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增加引黄用水规模。

  2.严格项目准入。把区域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作为产业承接和布局的重要依据。按照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承接项目备案或核准严格执行有关能耗、物耗、水耗、环保、土地等标准,确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要求。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定,统筹推动同类和关联项目按照主导产业集中布局原则建设,严格限制符合条件的新建项目在产业集聚区外分散布局。

  3.加强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合理确定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完善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加强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关闭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和生产线。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完成所有产业集聚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推行环境容量预算制度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加强对产业转移过程中环境的监测,加大河流出境断面水质和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力度,强化核辐射、电磁辐射环境监管。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