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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51号文件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

  5.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着眼于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每年确定一批重点方向,加大省级优秀新产品表彰奖励力度。进一步加强省级新产品申报和考核工作,将考核绩效列为创建创新型企业、省级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和申报各类资金计划的重要条件。
  6.加快落实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激励政策。加强现行政策宣传,认真落实企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创业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研发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7.努力争取国家专项扶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国家研究开发任务,主持或参与重大科技攻关。积极组织创新型企业、省级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企业申报国家各类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8.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带动各类资本投向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认真落实政府采购、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等政策措施,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引导企业开发先进适用技术,为实施改造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四、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9.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合。着力完善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科技与经济有机结合。坚持推进江西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培育)基地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高校开展联合攻关,共同培养研究生、共同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鼓励高校采取在企业设立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派遣研究生到企业实习等方式进行产学研深度合作,促进协同创新。
  10.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立以省、市、重点园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为骨干的创新服务网络体系。支持各设区市建设企业技术创新中心等区域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园区,提升技术创新公共平台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环境。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等部门要共同优选一批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11.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作用。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以产业发展技术需求为导向,以科研合作项目为载体,建立院士工作站。每年征集一批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课题,充分利用院士及其团队科研资源,推进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带动我省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12.推进产业和区域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依托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基地,探索利用省外科研资源,加强省部联动、区域互动、产学研用结合,组建范围广泛、协同有力的产业联盟,联合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共享创新资源和成果,提升行业技术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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