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六安市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六政办秘〔201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9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1〕87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六安市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权俊良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蒋 刚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丹竹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宋 飞 市老龄办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 强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 文 市综治办副主任
涂成富 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