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7·21”特大自然灾害善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2〕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市“7·21”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善后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市救灾善后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妥善安置,保障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7·21”特大自然灾害善后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士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向阳 副市长
夏占义 副市长
成 员:严力强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海平 市纪委副书记
丁世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世民 市民政局局长
杨晓超 市财政局局长
张欣庆 市人力社保局局长
魏成林 市国土局局长
黄 艳 市规划委主任
杨 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刘小明 市交通委主任
王孝东 市农委主任
程 静 市水务局局长
卢 彦 市商务委主任
方来英 市卫生局局长
杨战英 市应急办主任
马润海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朱长林 北京市电力公司总经理
陈百灵 市民政局副局长,首都慈善联合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