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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琼教办〔2012〕46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各单位(学校):

  根据工作需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工作分工有所调整。现就调整后的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胡光辉(厅长、党组书记,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主持省教育厅全面工作,协助省委教育工委书记负责省委教育工委工作。

  谭基虎(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负责高等教育、高校后勤社会化、发展规划、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高等教育处(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联系人大工作。

  潘惠丽(副厅长):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行政审批、中部开发、扶贫等工作。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政协工作和农村工作。

  孔令德(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负责组织人事、人才、财务、审计、教育信息化、离退休干部、关工委、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处)、财务审计处(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省电化教育馆。

  廖清林(副厅长、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负责基础教育、中等学校招生、厅机关日常行政、学校安全教育、妇女儿童、扫盲等工作。分管基础教育处(民族教育处)、办公室(信访处)。

  石秀慧(省政府教育总督学、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负责教育督导、教研、教育扶贫移民等工作。分管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研究培训院。

  麦浪(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省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负责教育工委日常工作、党建、宣传、统战、思想政治、学校维护稳定(含校园综合治理)、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共青团、工会等工作。分管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省委教育纪工委办公室)、思想政治教育处(学生工作处)、省教育工会、机关党委。

  王贤(厅党组成员,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考试局局长):主持省考试局全面工作。

  郑万发(巡视员):协助厅长负责教师教育与管理、师资队伍建设、语言文字、高等学校招生、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分管师资管理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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