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参加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冀建办房〔2012〕9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举办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建房改研函[2012]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7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杭州召开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要求国家、省(区)和城市分别编制“十二五”住房发展规划。其中,各城市(含县城)要编制住房建设规划。会议要求各城市应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编制工作,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尽快明确牵头处室和确定编制单位。省级住房发展规划编制牵头单位为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编制单位为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各设区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为“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请尽快明确牵头处室,确定编制单位。
三、组织参加部培训班。请你局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和编制单位具体编制人员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举办的培训班,请于8月17日15:00前将报名回执表(附后)传真至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