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大力表彰奖励优秀科普作品和科普创作人员,开展优秀科普作品评选。把优秀科普作品、科普理论研究成果等纳入市科学技术奖、市“五个一”工程等评选范围。鼓励、扶持科普类期刊发展,落实有关开发科普读物、科普挂图、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网络游戏作品等科普资源的优惠政策。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产品和科普成果。
--推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科技计划项目和重大科技专项产生的创新成果的关注度和知晓率。探索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的机制,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整合科普资源,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影视作品、科普挂图、科普读物等资源为主,建立科普资源数据库。加强各部门、单位科普资源整合和信息交流,形成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各类科技、教育资源等有效转化为科普资源。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重视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科普资源开发,开发适应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丰富博客、短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科普内容。
--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发挥市场的引导、优化和调节作用,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认真落实科普产品技术规范和设计制作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等,促进科普产业的良性发展。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览品开发制作、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湖州日报集团、湖州广电集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湖州师院、湖州职院、市农科院。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具体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提高现代科技类节目、栏目的质量,增加科普书刊的出版种类和发行量。
--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功能作用,鼓励并协调互联网、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积极开展科技传播工作。
--不断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建立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
有关措施:
--落实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办好科技节目,增加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办好科技专栏。推进大众传媒参与科普产品的开发和制作。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科技宣传报道编辑记者集中学习培训。
--建立市场与公众需求相适应的科技传播激励机制,做强做大有特色、有受众、有影响力的科技传播品牌。扶持大众媒体的固定科技宣传栏目、网页、频道等建设,扶持特色科普活动,打造科普宣传精品。
--发挥互联网、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媒体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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