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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2〕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的意见
(市教育局)

  2012年6月9日,同一天里全国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共造成16名学生身亡,给学生家庭和社会带来无尽的伤痛和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给学生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暑期将至,根据国家教育部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重视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抓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和暑期安全工作,是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对于增进家庭幸福、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消除怕担责任顾虑,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暑期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工作到位。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关心学生安全、学生人人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做到学生放假、安全管理不放松,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将安全教育送到家,切实做到暑期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要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水域安全等隐患排查行动,着力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强安全事故分析,研究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前预警、提前教育、提前防范。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学生暑期安全教育

  (一)加强学生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四不”教育,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河湖、水库、池塘戏水玩耍。要加强对学生游泳和溺水救护知识的辅导,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和逃生方法。要求学生在不能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不要自己贸然施救落水人员;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一旦发现意外情况要迅速就近呼救,请有救护能力的人进行救护,或拨打110求助,防止连锁溺水事故的发生。要重视民工子女学校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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