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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方案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方案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2〕6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湖州市实施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方案

  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以下简称“第七周期项目”)已于2011年12月全面启动。我市是国家人口计生委、卫生部等有关部委与联合国人口基金共同确定的第七周期项目试点市之一。项目的实施将对促进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的创新,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国/联合国人口基金第七周期生殖健康/人口与发展项目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为准则,以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将第七周期项目内容与我市“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实施,加快构建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务相适应、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求相吻合的体制机制,为我市加快建设“富饶、秀美、宜居、乐活”的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树立以服务对象为中心的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项目活动,在制定政策、方法和评价系统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重要标准。

  2.坚持结合实际,调动多方积极因素。将项目活动融入到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中,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资源、统筹协调,在综合改革框架下实施和开展项目相关活动。

  3.坚持专家指导,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充分发挥市人口发展研究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创造平台,促进专家在项目的目标制定、体系建设、人员培养、绩效评价、经验推广等方面提供支持,确保项目规范、科学地实施,并取得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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