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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设立上海分所的批复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设立上海分所的批复
(沪财会[2012]62号)


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对你们报送的申请设立上海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设立条件,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设立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二、该分所的负责人为成志城。

  三、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上海市武定西路1189号静安律德大厦6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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