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农卫〔2012〕7号)


各市、县(区)、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省农垦总医院: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业务水平,决定举办全省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市县(区)乡镇卫生院(或农场医院)具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含助理执业医师)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内儿科临床经验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以临床进修为主,面授为辅。临床进修以内科、儿科和急诊科为主。
  三、培训机构和时间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和省农垦总医院等四家医院承担内儿科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时间6个月,其中内科4个月,儿科和急诊科各1个月。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省卫生厅已预拨给培训机构。培训机构负责培训人员的住宿安排,并给予500元/月的劳务补助。
  五、报名
  请各市县(区)卫生局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12年3月16日前报省卫生厅农卫处,名额不限。
  联系人:季海英,联系电话:65388357(传真),电子信箱:393350338@qq.com。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乡镇卫生院内儿科人员培训报名表

  市县(区)卫生局:(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历

专业

执业资格

执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