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提供任职期间能代表自己最高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至少2篇(其中有1篇论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或省内外行业(学会)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由国家出版社正式出版的本专业著作1部。
6、年度考核要求。
任职期间考核均为合格等次以上,其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或综合考核优秀。
二、评审材料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贴照片)一式3份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非制式标准表格不予受理。
(二)《申报简表》一式17份。
(三)任职期间业务工作总结。
(四)学历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近五年的聘任证书(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的免试申请表、免试证明(年龄免试须提供身份证)。
(六)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能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论文、论著或者专题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论文复印件须提供所刊登期刊的封皮、目录及文章)。
(八)其他材料或证明,以及能代表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九)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和民主推荐结果材料。
(十)中央驻陕单位申报人员由省职改办出具评审委托函;省级有关部门申报人员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评审委托函;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申报人员由市、县人事职改部门出具评审委托函。
三、继续教育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54)要求,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是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44号)精神,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每人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
四、评审内容
中级职称评审主要进行材料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分为材料和答辩两部分内容,计分按百分制,其中材料评审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