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洪路党发【2012】26号)
现将《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7月
南昌市公路管理局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公路系统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实现全市公路系统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新闻报道和政务信息写编和报送工作的积极性,树立南昌公路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
新闻报道主要包括:在新闻载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等)上刊发、刊登的消息、通讯、图片、调研文章、论文等。
政务信息主要包括:是政务活动中反映政务工作及其相关事物的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图表、文字材料和音像材料等的总称。主要指在各级各类政务信息载体(含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务微博、内部杂志、工作简报)上刊发、刊登的消息、情况反映、图片、调研文章等。
新闻稿件和政务信息都必须符合及时性、时效性、真实性的原则,信息内容必须事实清楚、真实有效。
二、新闻稿件和政务信息的管理
1、各类稿件实行文责自负。各单位凡需发布新闻和政务信息,文稿起草后,由组稿人员先送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报送新闻媒体。单位分管领导对起草好的文稿认真细致地审核,做到文字无差错、内容无失实、稿件真实有效,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2、对时效性较强的各类重要活动和工作内容的新闻稿件及政务信息,各单位要在不晚于事发当天完成新闻稿件的采写、送审、报送工作。一般时效性的稿件,最迟应在工作结束后二天内完成上述程序。
3、突发性事件(紧急信息)的处理。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一旦发现发生突发性事件,单位分管领导要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上报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并提出预防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消除隐患的对策,且随时上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由市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必要时可根据社会反映程度和网络舆情动态,经市局批准,通过媒体发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