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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省粮食系统“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粮库评议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4、转变工作作风,为农民办实事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认真对待,及时解决,不推诿扯皮,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农民解决实际问题。严肃查处勒卡、刁难农民案件,并举一反三,加强对各岗位、各环节的监管。
  5、仓储管理情况。库容库貌整洁;场地摆布合理;储粮仓房完好;机械设备管理规范;资材物资管理符合要求;粮食储存安全;规章制度健全。
  6、经营管理情况。粮库实行库务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执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努力提高使用率;严肃财经纪律,不挤占挪用资金,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提高经济效益,完成经济效益工作目标。
  7、安全及教育培训情况。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采取各种方式对粮库职工进行各种教育培训,重点开展宗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等并取得显著成效;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各项监督制约措施完善,从严要求、从严管理。
  (二)方法步骤
  1、制发方案。各行署、市、县粮食局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指导各参评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此项工作在6月中旬完成。
  2、组织发动。参评单位以适当方式广泛宣传,讲清评议活动的意义、内容以及方法步骤,教育和帮助职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广大群众监督。
  3、自查自评。各行署、市、县粮食局指导各参评单位进行自查自评,各市(地)粮食局(绥芬河市、抚远县粮食局独报)汇总自查自评情况,在7月20日前报省局。
  4、专项检查。由省局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对各地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听工作汇报、看行动落实、查行风库貌、访农户口碑等,并采取实查暗访方式对活动进行了解。
  5、测评及考核。具体测评及考核方式按考评推荐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组织领导与保证措施
  (一)组织领导。省局成立2012年“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满意粮库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胡东胜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辉和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长谢功臣任副组长;驻局监察室、办公室、调控处、农村处、仓储物流管理处、财务审计处、行业指导处、法规监督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驻局监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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