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第五批建筑业企业(部分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2〕637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深圳、珠海、佛山、湛江、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核查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造价师人数的通知》(建市招函〔2012〕65号)和《建筑业单位(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粤建市函〔2010〕444号)的要求,为加强对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动态的监管,规范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经研究,我厅定于2012年8月13日至8月24日对我省部分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单位注册资本、注册和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具体核查内容详见附件1;
二、被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含分支机构);
2、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注册和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工资发放表;
3、经审计的2010年、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
4、办公场所证明;
5、设备、设施的清单和证明材料(发票或实物);
6、企业业绩资料(提供不少于5项业绩资料,中标项目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7、章程、质量手册或管理制度汇编;
8、其他有关资料。
三、被查单位名称
被查单位名单详附件2。
四、核查工作要求
1、本次核查由部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专项核查组到单位注册地或办公场所进行。核查结果(含电子版)请于8月27日前函告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见附件3)。
2、被核查单位应按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等法规规定,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
附件1: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核查表
附件2: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企业名单
附件3: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汇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电话:020-83133610,传真:020-83302269,电子邮箱:13924083692@163.com)
附件1
工程招标代理企业资质核查表(一)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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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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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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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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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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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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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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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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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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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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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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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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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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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基本情况内容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措施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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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格条件
| 股东情况
| (一)是否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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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专业人员
| 姓名
| 证件名称
| 证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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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工作年限
| 职称/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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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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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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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基本保险购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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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场所
|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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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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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自有□
|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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