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2012年度档案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黑档发[2012]25号)
各市(地)县(区)档案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省(中)直各单位、在哈大专院校档案部门:
从2012年开始,档案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有关考试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为做好2012年度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档案专业职称评审按照《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保发[2010]111号)和《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发[2012]47号)执行。
二、计算任职资格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1日。
三、申报档案系列中、高级职称人员需向评委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拟晋升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要求填写清晰、准确、无漏项。
(二)现任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现任职资格证书。通过考试取得现任资格的人员需提供现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人员登记表》。
(三)拟晋升高级职称人员提供本年度档案系列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单。
(四)事业单位人员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五)有效的学历证书。党校学历的申报人员,在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六)学历破格人员提交专科学历证书和《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七)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档案专业不一致的(含符合学历破格条件人员),提交档案专业《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
(八)一个年度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结业证书》。
(九)有效的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成绩单。免试人员提交《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及免试佐证材料。
(十)流动人员提交《流动人员审查表》。
(十一)同级改职人员提交《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十二)《评审标准》中规定的论文、论著、教材、成果、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