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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12年全市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七、其它事项

  1.各县(区)统计局、开发区(新区)统计机构,首先要将继续教育人员名单汇总报送到市局(含电子文本),并将要订购的继续教育教材数量报到市局。同时上报面授、培训、考试时间安排,也可由市局统筹进行安排。

  2.按照省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统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采取函授自学为主、面授辅导为辅的方式,也可采取培训、进修、研修方式。经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江西省统计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在《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栏目中加盖统计继续教育培训专用章。

  3.统计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统计教育培训工作优胜排名的依据之一。

  联系人:周剑华 联系电话:83883915 83889948(传真)

  附件:
  1.2012年全市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目标任务
  2.2012年统计继续教育报名一览表(略)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1:
  2012年全市统计继续教育工作目标任务

县(区)

培训人数(人)

全市合计数

800

南昌县

90

新建县

80

进贤县

70

安义县

60

东湖区

70

西湖区

80

青云谱区

50

青山湖区

80

湾里区

60

昌北开发区

40

高新开发区

40

红谷滩新区

40

桑海开发区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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