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各部门要严格遵循“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确保财政收支平衡。除中央和省确定的增支项目外,一律不得新开支出口子。如完成年度预算收入任务有困难的,要相应压缩预算支出,确保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理念,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1〕84号)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出国费等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行政开支特别是“三公”经费。严格项目支出管理,除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重大支出及教育、科学、农业等重点支出外,其他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零”增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各项资产配置标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办公室配置标准,禁止超标准使用和豪华装修,2012年起,各部门新建办公楼及在老办公楼改造中,一律不得建设健身用房;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禁止超标准配备;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严格控制和规范会议、庆典、论坛、研讨会等活动。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各部门要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政府性债务计划编制,健全全口径预算制度。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和统筹力度。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规范公务消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拓宽政府采购范围,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切实节约开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强化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细化财政总预算公开内容,推动项目管理办法和基层财政专项支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各部门要坚持年初确定的收入增长目标不动摇,科学研判财税运行趋势,加强收入预测分析,既要看到当前财税经济运行中的困难,也要增强信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确保财政收支平稳运行。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进一步健全部门间信息传递和共享机制,进一步细化各项政策措施,务求工作取得实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各种行为,规范财经运行秩序。要广泛宣传财税法律法规,普及财税知识,加强依法纳税教育,增强纳税意识。财税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振奋精神,克难攻坚,不断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