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增收节支保平衡工作的通知
(绍政发〔2012〕45号)
市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按照“稳中求进、致力惠民、积极有为”的工作基调,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受国内外环境的影响,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较多,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尚不稳固,财政刚性收入减少,刚性支出加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财政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为确保实现2012年全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增收节支保平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增收节支保平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夯实财税稳定增长基础
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保增长、促增收,努力实现财税的稳定增长。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以实施重大项目“新三年建设计划”为载体,狠抓新建、在建和续建项目,加快形成一批投资增量,切实增强发展后劲。加大越商回归工作力度,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大力度推动引商回绍、引资回绍、引税回绍。扎实做好“亩产论税收”等综合贡献评价工作,对亩产地方税费高、消耗低、排放少的企业,在资金、用地、用电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企业开拓市场的支持力度,加强对自主品牌产品进入大型市场、推广应用以及参加国际展会等的协调和扶持。全面落实现有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积极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大力推进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解困、扶持和服务力度,鼓励企业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发展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涵养可持续税源,着力培育财税新的增长点。
二、依法加强和规范税费征管,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依法征税与服务企业的关系。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创新“落实政策与优化服务”新举措,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以重点税源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以及经营困难企业为重点,扎实开展联系服务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类税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努力营造良好税企关系;另一方面,要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税收刚性,不能突破税法“红线”随意减免税费,不能因完成税收任务而“寅吃卯粮”收过头税。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依法治税的要求,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加强对高收入行业、非生产性税源(股权交易、资本交易)、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的税收征管;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有效监控,防止重要税源外流。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的跟踪管理,对超过标准的应依法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加强缓缴税款管理,落实阻止欠税人出境制度,提高欠税清缴的有效性;完善税负率异常预警机制;加大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努力挖潜堵漏增收。加快推进税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管税”,提升征管效能和质量。公安、工商、质监、国土、房管、外汇管理、商务、金融等部门要向税务部门提供“第三方信息”,协助税务部门通过信息比对等手段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堵塞“跑冒滴漏”。要切实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增强政府调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