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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十二五”节能规划的通知

  注: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率按2005年不变价格计算。

  表2:“十一五”广东省与广州市单位GDP能耗下降情况

 

单位GDP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率(%)

年份

广州市

广东省

广州市

广东省

2005

0.782

0.79

/

/

2006

0.746

0.771

4.62

2.93

2007

0.712

0.747

4.44

3.15

2008

0.68

0.715

4.56

4.32

2009

0.651

0.684

4.01

4.27

2010

0.621

0.664

4.60

2.92



  表3:2010年各区(县级市)单位GDP能耗及下降情况

 

2010年万元GDP能耗

(吨标准煤/万元)

2006-2010年万元GDP能

耗累计下降率(%)

荔湾区

0.6498

23.94

越秀区

0.5300

20.70

海珠区

0.6454

22.06

天河区

0.4825

22.70

白云区

0.6540

20.95

黄埔区

0.7366

20.70

番禺区

0.7140

21.55

花都区

0.7384

20.83

南沙区

0.7631

25.60

萝岗区

0.5459

20.94

增城市

0.7243

21.57

从化市

0.5951

20.80



  1.管理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节能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督导组、清洁汽车协调领导小组、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节能目标责任制。制定了《广州市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把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指标科学分解到各区(县级市)和重点耗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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