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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的通知
(内卫党字〔2012〕861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按照卫生部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自启动以来,各级党组织以“落实医改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改进医德医风、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不断加强对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行业指导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为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促进全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现就做好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总结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全面地总结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特点、做法、成效、社会评价和经验启示,并针对开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推动活动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自下而上、逐级总结的方式,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有总结,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坚持边总结边深化,把总结过程作为深化认识、推动工作的过程。

  三、总结材料(3500字左右)要真实、全面、简练、重点突出,能体现本地、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特色和亮点,有鲜活生动的事例和翔实可靠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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